纪检监察
破解监督难题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
——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探索建立《纪委内部监督工作办法》
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,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,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,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,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。为进一步强化对“关键少数”的监督制约,不断提升纪委监督质效,滇中产业发展集团于近日制定印发了《纪委内部监督工作办法》,为集团公司纪委进一步通过聚焦监督重点、丰富监督内容、创新监督方式、延伸监督触角,切实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聚焦监督重点环节,管住“关键少数”。有效的监督必须找准切入点、着力点,《办法》明确,集团公司纪委依据党内监督制度及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》,对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,各党支部、各部门、各全资(控股)子公司班子成员分别实施监督,明确把同级党委班子列为监督对象,要求党委班子支持并自觉接受纪委监督。领导干部是党员干部队伍中的“少数”,但在带队伍、做示范上肩负关键责任,只有管住“关键少数”特别是领导干部,监督才有震慑力和说服力,管好“关键少数”就能带动“绝大多数”。
明确监督内容,列出“任务清单”。明确的监督内容是保障监督落实落地的关键,《办法》根据党内有关规章,结合集团公司实际,列出监督内容“任务清单”。要求纪委坚守职责定位、扛牢政治责任,“照单履责”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七个方面,对各党支部、各部门、各子公司十二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督。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、遵守党纪党规情况、“三重一大”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、重大工作推进情况、问题整改情况等。确保监督方向不偏、焦点不散、靶心不移,推动监督精准高效,力求实现监督质与效的有机统一。
创新监督方式,延伸“监督触角”。为增强日常监督针对性操作性,创新方法路径,集团公司纪委着力在工作的广度、精度、深度上下功夫。《办法》明确集团公司纪委采取教育监督、日常监督、重点监督、过程监督、责任监督、信访监督、廉政审查监督等监督方式,为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具体抓手,把监督的“触角”延伸到集团公司日常管理的全过程,将事前监督、事中监督、事后监督相结合,形成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全覆盖、无死角的监督网络,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、习惯被监督。
注重问题处置,分类“按方抓药”。监督的目的是查隐患、堵漏洞、补短板,及时发现集团公司日常管理中的问题并通过监督倒逼整改,从而推进工作落实。《办法》规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,采取及时纠偏、风险问询、提醒督促、纪律检查建议等监督措施,抓早抓小、及时纠偏,防止小错酿成大错。在监督过程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“把脉问诊”后“按方抓药”进行处置,对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,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,让监督真正体现“带电”的震慑、惩治功能。